你们《关于批复杭州市萧山区南坐单位等4个单位细致规划的请示》(杭规划资本〔2025〕63号)收悉。经研究,准绳同意萧山区南坐单位(XS11)、瓜藤山单位(XS17)、临浦单位(XS20)、衙前单位(XS28)的细致规划(以下统称《规划》)。现将相关事项批复如下:1。萧山区南坐单位(XS11):东至新街大道,南至萧绍、官河,西至通惠,北至北塘河,总用地面积为8。53平方千米。2。萧山区瓜藤山单位(XS17):东至沪昆铁,南至木尖山山脊线,西至义戴,北至亚太,总用地面积为10。48平方千米。3。萧山区临浦单位(XS20):东至所前、进化镇界,南至浦阳、河上镇界,西至义桥、戴村镇界,北至蜀山街道界,总用地面积为42。58平方千米。4。萧山区衙前单位(XS28):东至瓜沥镇长巷村西界,南至杭甬运河(西小江),西至新塘街道娄下陈村东界,北至104国道,总用地面积为18。63平方千米。(五)市政根本设备规划:准绳同意《规划》提出的给水、供电、通信、燃气、消防、防洪、竖向及海绵城市等市政根本设备的统筹放置。二、规划范畴内扶植用地或建建物的现有用处正在其用处改变或建建物沉建前不必按照《规划》进行调整。三、规划范畴内任何用地或建建物如需更改用处,或进行任何其他开辟沉建,新的用处和开辟沉建必需合适《规划》。正在《规划》批复前已签定国有地盘利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核发扶植用地利用权权属证明的扶植用地,除公共好处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取办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前提施行。七、《规划》经核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天然资本局规划设想查验章后生效,原有同级别同类型规划同时废止。 |